大会议案建议-区十一届人大
关于推进“执法进社区”工作的建议
发布人: admin 发布时间: 2020/7/10 12:13:51
案 由 |
关于推进“执法进社区”工作的建议 |
编 号 |
51 |
性质类别 |
建议 |
届 次 |
十一届四次 |
案件类型 |
城建环保 |
主办单位 |
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|
代 表 团 |
江厦代表团 |
附 件 |
202007101213482720.docx |
摘 要 |
近年来,海曙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,“执法进社区”工作务实有序地展开,广大执法人员按照“重心下移,立足基层,履行职责,服务社区”的要求,深入社区,开展执法。总体上,转变执法观念,施行“人性化管理”,能文明执法,严格执法。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,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。
通过走访了解,海曙区不少的老旧小区及周边,存在一些亟待通过加强执法推动解决的问题,许多都是关系到广大人民利益根本利益的问题,比如:为了避免机动车停放人行道,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安装石柱,阻挡车辆乱停放;为了避免车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,在非机动车道口施工安装石柱等,加以阻拦;有的小区为了避免机动车在消防通道停放,施工加装铁栏杆或石墩。诸如此类的现象,虽然一定程度解决了车辆乱停放、乱借道等问题,但同时也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正常行驶,影响消防通道在紧急时刻发挥正常作用,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。因此建议:
1、加强宣传,持续推进“执法进社区”。首先是加大力度宣传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法律,提高文明守法意识;其次是密切与社区和居民的关系,提高广大市民对执法工作理解和支持,共同推进“执法进社区”,协同解决具有普遍性的违法行为。
2、加强执法,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。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,纠正少数人的违法行为。另一方面通过文明执法,施行“人性化管理”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。
3、开展专项治理,对一些消防通道上的固定铁栏杆或石墩、对非机动车道或盲道上的石柱子进行必要的清理。对于确实有必要放置的,建议采用塑料等轻质材料的标志杆,尽可能地减少通过“堵”的办法解决问题的现象,努力不让这些措施影响正常行人或非机动车的安全。 |
反馈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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